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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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軼絕塵
超額險並不貴
車禍最貴的永遠是對方死傷
這個是無法估價而且不會是全權給保險公司自己談就能了結的
這一串有些人一直無腦規避這個
四輪素質再爛四輪撞四輪十有九成以上都是普通財損雙方保險公司自理就算了
2輪則是不管跟誰撞或撞啥十有九成以上都至少帶傷
以最近我知道的2輪騎士骨折的和解價就是保險費全拿還要對方"心意價"一定要出個幾萬
總共起碼要討25w以上(不包含機車車損維修喔)
而且我知道的例子還是有機車肇責大的部分也是這樣賺很大
如果撞死的??我認識的人這麼多也沒人直接遇過但有他們認識的人遇過
一個是前女友同事
汽車搶黃燈撞死闖紅燈左轉的機車只知道最後給對方超過3百萬和解(完全不包含保險)
這工業區司機撞死人聽說的也是公司+司機合起來另外自付幾百萬給人家和解
自己親戚阿姨被汽車擦撞跌倒左肩骨折但此後左手被判定失能
駕駛直接賠償160w外加後需醫療跟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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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前講了提升考照難度來提高駕駛者素質(現在考照成功率比上大學還容易)、提高交通罰則請問那些歧視團有在看嗎?
因為上述這兩點就是會影響到目前駕駛素質不好的人或是擔心自己也會被罰的駕駛者全部都不敢討論啊!
然後我們偉大的交通部還把許多交通違規可被民眾檢舉的事項都拿掉讓許多路邊違停(前幾天基隆女學生被撞死就是路邊違停沒有人行道)都取消。
然後再把不想面對交通問題全都推給警察說人手不足。
有嚴謹的考照制度與罰則本身就能降低交通問題(看看日本),雖然不可能到100% 但不是一句
你騎機車危險就不給上路的共產思維。
要不然我也能說四輪遇到卡車都是沒救所以是要四輪不能上路還是要卡車不能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