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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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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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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所以說了, 重點是遊戲規則, 特別是保險的部分, 以下只是一個舉例, 公平性/合理性有待專家去完善.

譬如, 我身為4輪駕駛, 也要上高速, 而現在開放了重機, 那我可以接受保險公司增加一個, 譬如叫做丁丁保費的項目.

內容大概就是我一定肇責比例以下, 車損外, 對方人損上限, 譬如200, 那就是賠到這個上限為止.

而相對的重機騎士自己也要去保, 而保險公司可以考量要不要開這類項目, 譬如對方200以上, 還有需要的話就是靠重機騎士自己保的額度.

這個上限隨便, 只要保險公司願意, 以及每期費用有重機騎士願意繳.

以上主要就是應對人損(傷重死殘)的部分.

然後就是開放, 彼此了解責任範圍以及願意為了這個使用權付出相對應保險費用後.

大家開心使用+互相尊重.

要使用的人就要願意付出相對應的代價, 以及提高安全使用的意識, 而不是轉嫁他人.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很早在人身這部分就可以保到600萬左右了,反倒是財損長期只有幾十萬可保,直到最近十年才有超額責任險可以保到2000~3000萬,解決撞到超跑不夠賠的問題。

超額責任險不只可以賠超跑,也可以賠人。

但現在開始出現破億的超跑了,法律應該限制賠償這些超不合理超高價車,畢竟目前也沒有上億元的保險可以保。
舊 2022-07-15, 07:33 PM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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