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講這個就無法溝通了, 畢竟我一定要以合法合乎規範的部分下去看情況.
你已經把對方認定非法但依然可以運作, 而政府縱容, 那無解, 你也知道為什麼.
=> 因為現在的跟對岸敵視所以這情況發生一定會相對較少(可錯殺不可錯放).
如果是真的, 那當時政府無能.
但反過來如今這種過度權力, 想把對方關就關, 抓就抓, 可以嗎?
你可以反思看看. (中天以及在機場被扣留的夫妻, 忘了叫啥)
你要問的是當時為何有這麼多台企以及港企願意配合對岸的企業來搞這些事情.
因為你純粹問政府縱容嗎? 那也不可能, 一定是文書資料跟流程都有安奈好.
至於怎麼按耐好... 這我不曉得, 很懶得理會這些屎尿.
以前就說過一些人治的事情, 但這跟設立工廠有關, 跟申請公司... 這我就不清楚了.
資金流動我更不會, 如果懂這些, 賺錢之餘我就去搞投資, 甚至存海外那些優先.
怎麼會傻傻的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