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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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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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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比較合理可行的規定,是規定鑽車縫的最高速度上限,例如10km/h+10寬容值。
這就像高速公路開放路肩時,路肩限速60km/h。
很多人會說這不是比最外側車道慢很多?但這就是跟你說,除非塞車到60以下,否則不應該使用路肩。
鑽車縫也是同理,除非車速慢到10以下,否則不應該鑽車縫。
另外車道分享也應該設定車速上限,例如平面省道常見的的70km/h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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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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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跳海人
有人說10Km,也有人說20Km....不論修成多少,怎麼判定?
屆時只要沒測速的鑽車縫,一律就是取締無效不是?
最後就是把這個修成無用的法條,這就是大家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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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沒有搞清楚交通規則啊~~
只有平面車道有鑽車縫的問題,紅盾牌跟梅花是不用討論的,只要同車道超車就是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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