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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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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225 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釣魚的情況當然是會有
但乘機****這個行為本來就不應該囉…
 
舊 2022-07-04, 06:5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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