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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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cr
只開放路肩的問題,會與平面道路外側劃設機慢車道一樣,於交流道附近產生一堆無解的動線交織,也由於路側無避讓空間等因素,高速相對一般車道危險,到時出事了又要說:看吧機車就是很危險......
國外開放自行車行駛高架道路的案例,倒是會規定自行車遇到交流道得順著下去再上來......不過講這個還太遠,先放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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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表示:這樣
算下去再上來嗎?
另外
高速公路的道路中間還有公車的停靠站
終究大家要能有統一的遊戲規則並遵守最重要,但是台灣太難了
另外開放路肩行駛60km我覺得還是太高了,萬一車輛故障,要閃到路肩可不是鬧著玩,真有需要開放,應該降到40以下
國外路肩能騎腳踏車,最重要的一點是除非車子故障,沒有車子會進入路肩,但是在台灣,三不五時就會有停靠路肩的車被撞

四輪也好不到那,群體裡面的老鼠屎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