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CVincent
我以前撿過好幾次東西,
例如其中含信用卡、證件,我就撥打該銀行客服,告知對方
請跟對方聯絡看是否要聯絡我,留上我的手機號碼,如果幾小時
內未回覆就送去某某警察局,請他自己去。
一次是政大女學生,我還擔心對方害怕我是歹徒,說讓我姐跟她相約面交。
一次是聯絡不上本人,背包內手機剛好有電話,我就打他媽……呃,打給她媽媽。
跟她說明情況(背包錢包手機課本),她說她會打他兒子……的手機。
(原來我讓兩隻手機互打就好?!)
我說等一下,你打給他也是我接!!!
然後問了她家住址,不遠,繞過去2、30分,就繞過去。
按電鈴,開門後交貨,他媽說謝謝就關門,然後回家。
我一直覺得,心存善念,不要害人。可以幫忙就量力幫忙。
好心有好報!
實際上並不是,我一直很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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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撿到過一位大學生的學生證,就到該大學網站通報這件事,看到學校也公告了,
然後就沒消息.......結果幾個月後失主才突然聯絡我說要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