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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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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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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事實, 台灣大量使用移工的部分的確也要檢討, 但我個人不認為會有改變.

多數人會吐槽資方, 但你如果把很多看護情形列入(普通人聘用看護)就會曉得都一樣.

簡單說: 難聽, 但事實的部分要檢討.

要針對應該要處理違法的部分, 譬如地下兌匯(一條龍全抓/$$全部扣下來就會痛了).

逃工/自首/遣送這些漏洞補一補, 但改裝車這我就不曉得, 等專業的來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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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感謝這個人把一堆漏洞&事實都講出來, 知道了這些問題, 要不要改, 是台灣要考慮的.

光恨對方沒用, 印尼的確可以不鳥台灣.
舊 2022-06-30, 09:0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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