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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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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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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CVincent
關於地方警察局的做法:
以前我在路上撿到過一個袋子裝了一雙9成新的高爾夫球鞋,
照相牌子型號,line問朋友知不知道?
他說給他就好!
我說不行!
我要先送去警察局,半年沒人領的話,我再領回來給你。

送去最近的警察局,說我在某路段撿到這雙鞋子。
然後他收下就不理我了…
我說是不是半年沒人領就歸我?
他才拿出一張A4紙,叫我留姓名電話住址看我身份證,說好了。
那紙上一堆名字資料,沒有任何物品備註。(那怎麼知道是誰撿到鞋子?)
半年後我拿手機秀照片去問鞋子的事,果然值班警員不曉得什麼鞋子……
(也沒有呼嚨我說失主領走了,這點還行……)

(好幾年了,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鴿子 一雙鞋子又不是四百萬,開什麼收執聯?
     
      
舊 2022-06-30, 05:15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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