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oba
用生命捍衛路權?
法規?
法規能保你手腳健全?性命無虞?能跟你結婚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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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一個努力用生命捍衛路權的高遠志士無疑……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先問問有沒有超速,以及超速多少,才能考慮直行車是否有減速的必要。法規是指在不超速的狀況下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不然就是算責任分攤...
當你直行車嚴重超速,轉彎車在轉彎前,根本不知道有直行車存在,例如> 15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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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客會告訴你,根據統計高速公路肇事數量不如一般道路,所以速度不是肇事的主因。
當然他們"刻意"忽略-高速公路根本沒有無號誌路口,沒有三寶、小盆友……什麼奇奇怪怪的會從巷弄裡衝出來……
僅以一則笑話回答您:
媽媽再三叮囑小明,要等車子過去才可以過馬路
半小時後小明哭哭啼啼地跑回來說:
"等了好久都沒有車子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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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敝人在討論區的見識推斷,"直行絕對路權"的主張者,大概就只認同小明的處境吧。
(都沒有車子,你才可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