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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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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90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同意+1

這就跟為什麼有人說買房不要買公寓一樣

住了3-40年搬不走的人 通常都是經濟弱勢

很多人經濟弱勢久了 就會墮落 有些住戶晚上會大吵大鬧發酒瘋

新一點的電梯華廈雖然貴

但是用價錢可以篩選住戶

是一樣的道理


以前租公寓隔壁就是 每天發酒瘋 幸好是租的住幾個月找到房子就趕快搬走了
舊 2022-06-29, 01:5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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