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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白癡操作

如果第一時間就去德國警局報案
翻譯不是問題,警察會想辦法找到...後續很快採到檢體證物
那麼...那警察就會找到那男的問話...順便刮口腔dna
後續再來正式的偵訊筆錄...會不會收押...不一定
再來開庭
總之...就算最後沒罪,那男的都得脫層皮

過好幾天都沒報案?
透過網路說那男的性侵?
那男的可以反控誣告....

找外交部幹嘛?
又不能幫你抓人
又沒報案...想把他停職都沒辦法
這又不是有人來說一說,就能隨便處理的
正常都是,報警...就先把他調離職位
起訴...就停職
判決有罪...才開除
連報警都沒有,就跟具名黑函一樣
你就說說,我就聽聽...公家機關完全沒辦法做什麼


事情不是一件兩件,是有許多受害者,性騷擾或是性侵受害者,九成以上不敢說出來,
這還是國內的數據,更何況是在國外人生地不熟,而且有許多案例是難以蒐證的,除非
是有接觸性器官並留下DNA,不然單純毛手毛腳你要怎麼蒐證?

我覺得檢討受害者的人,傷害不亞於直接加害者,也讓受害者更不敢出來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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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22-06-13, 03:0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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