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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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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有個流傳的説法。

市府下「內規」,面對確診案例,消防單位“必須”由衛生單位指派,才可以派出救護車。
然後當天消防單位一直聯繫不上衛生單位⋯。

上面的説法蠻符合後續為什麼保護聲紋隱私還要演戲。
而市長超支持保護隱私和演戲。
舊 2022-06-11, 11:40 A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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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