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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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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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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ke-R1
就是不當順民才要捍衛 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聲紋隱私權


通話紀錄會不會有其他報案人的個資身分以及地址資訊
可以隨便公開才是好笑的事情...

執政黨立法院席位過半, 何不直接修法?
反正修法無敵不是嗎?
舊 2022-06-10, 01:28 P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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