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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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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現在不告 就落實了造假

先提告

看看被告會不會和解

官司勝負不重要 偷偷撤告也是選項

何況就算告輸了

新聞鋒頭已經過去

搞不好某人都當總統了

XD~~~


不知道你指的是誰。
但如果是最近連環爆拿公帑養私人打手的那位,是認為應該沒有未來再上一步的可能了。
舊 2022-06-09, 12:37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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