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因為加害嫌疑人至今依然拿中華民國的資金在活動,既然品行有問題,為什麼外交部卻
依然跟他合作,讓他在海外代表台灣?
而且他是德國台僑救助會的高層,有受害者本想去尋求協助,卻赫然發現該會是他管理
的,你要說他跟政府沒有牽連,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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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台灣中心」被爆性騷案 僑委會4點聲明回應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ingnews/3927248
僑委會解釋,吳品瑜目前未任職該中心,被指控人王副主任今年4月間已經辭去職務。吳品瑜指控性騷擾情事,發生於2009年至2017年間,當時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尚未成立,且案發地點在民宅,而目前2人都未任職於中心。此疑似性騷擾事件之時間、地點與當事者均與中心無關。但有提醒,若有被騷擾之當事人,可向當地警察司法機關提出申訴。
僑委會強調,該會對在外國成立僑團(國際傑人會德國總會)內部發生事情沒有司法管轄權,無法對該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與處分。另王前副主任為德國公民無我國國籍,案發地點在民宅,我國無司法管轄權就此案進行調查處分。已建議宜由當事人依照德國當地法律,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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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所謂的僑團,都是私人舉辦經營的,
有狀況時當然會請駐外官員來抬轎這很正常(不去又會說駐外人員不做事),
但也因為是私營,政府無管轄權,只有當地司法單位可以申訴。
不要看到僑團有台灣字樣就認定是政府管的。
講了一堆話,
時間是在嫌疑者還沒任職於官方單位期間,
地點在德國民宅,嫌疑者是德國公民無台灣身分,
這種情況就是不會去找德國司法單位處理?
偏偏找沒管轄權的台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