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發燒宅經濟
智財權算是一個包著糖衣的毒藥
正義、邏輯都完全無缺
但同業有放棄這塊貞節牌坊去拼曝光度的
過陣子就用商演、代言率先收割你潛在的商業價值
歌手全在告訴大家要重視智財權
最後大咖都去視智財如無物的中國撈商演接代言
智財權立意良好 但實際上就是玩不轉
你要跟人收智財 商家就改放海外同類作品
不會專崗來搞智財的海外音樂甚至中國的音樂
最後市場的位置全被沒搞智財的罷佔了
守著智財這塊正義的人卻連商演的機會都沒有

我認為是表演形態改變
以前歌手是靠賣專輯賺錢
阿貓阿狗紅了,管他會不會唱歌,照樣出唱片
上節目假唱放錄音帶就好
就算真正有實力的歌手,也是很久才開一次演唱會
現場演唱兩個小時很累,如果要配合跳舞這是辛苦錢
有點年紀應該經歷過買黑膠唱片以卡帶的年代
不知大家最後一次花錢買什麼CD?
我印象是電影原聲CD,忘了是那一部電影
大慨是上個世紀的事
印象中是mp3流行,沒多少人會再花錢買CD
出唱片賺不了多少,當然是靠演唱會或商演
如果現場演唱沒有一定實力,根本混不下去
至於說去對岸撈錢
據報導,張惠妹以前加盟中國好聲音節目做導師
一集出場費四萬百台幣
請問還需要計較智財權?拒絕賺這白花花的鈔票嗎?
 
舊 2022-06-07, 03:11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