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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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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6
引用:
作者gdrgdr
台灣死亡幾乎不可能有黑數,因為台灣是跟著美國和歐洲用不管什麼原因死,只要身上有病毒都會算進數字內
而目前只要進醫院就會採檢PCR,就算之後是其他疾病死亡,都會算進新冠死亡數(die with covid)
但是像新加坡要死因是新冠相關疾病才會算進死亡數(die of covid),數字就會和其他國家差很多


什麼時候改規定似乎都沒公告。

全死因認定取消 溺水自殺驗出確診不再列入染疫死亡個案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5170317.aspx
引用: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中提到,自今年起不再使用「全死因」計算COVID-19死亡病例數,主因是因應Omicron變異株傳播速率快,容易大流行,許多確診者是因為共病或意外住院才檢驗發現,各國調整死亡定義,以利更確切詮釋COVID-19致死狀況。

羅一鈞進一步說明,雖然不再採取「全死因」,但台灣仍以傳統研判法,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醫師開立死亡證明上,會列出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直接死因,只要COVID-19被列為直接死因之一,且未涉及溺水、自殺等明顯意外傷害,皆列入COVID-19死亡病例。

羅一鈞也提到,若感染COVID-19死者被列為其他關聯性死亡,則會啟動初判審查程序,分析是否完全與病程無關,若無法認定,會由專家小組研判。換句話說,台灣即使不使用全死因,仍然會根據醫師所寫直接死因,避免遺漏死亡病例。

至於媒體人吳子嘉日前質疑,確診死者可能因死亡診斷書未列COVID-19,不會被列入死亡數統計,桃園日前發生排隊購買實名制快篩突然猝死意外,今天就有媒體提問,若這位民眾為陽性個案是否入列確診死亡數。
     
      
舊 2022-06-05, 08:53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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