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都市計劃會安排建物與道路,像是車道與人行道也是其中一部分,但是有的政府因為當地有騎樓,於是不設人行道,逼得行人得通過騎樓。政府有維護車道及人行道的預算,像是鋪設柏油或紅磚之類,但是騎樓因為是私人地,不減稅就不錯了,還指望政府對騎樓撥預算裝潢修繕?而私人的財力不一,有的騎樓地面很精緻,有的騎樓高低不平,甚至有輪椅也無法爬過的階梯。
新加坡騎樓最早只有5尺寬(台灣設到3、4公尺已經超寬),而樓與樓之間可以有牆,因為騎樓本來就不是人行道,頂多供躱雨。當然這是外國,政府補助多的話,裝修成輪椅都能通行、又兼雨遮屋檐,也不是不行。公用地上的人行道要蓋屋檐,有預算就行,但別指望民間捐贈,萬一出了交通事故,會有人怪罪施工,像因道路有坑而車禍,有人一定告死誰造成的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