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恐龍王
https://m.youtube.com/watch?v=3rnC4cSR_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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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比較明確了。謝謝補充。
因為死者是先送往醫院救治,隔天才往生,因此在醫院會有病歷資料。
所以前面開欄講的,應該是醫院一開始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
而且的確,如裡面那位來信的醫師所述,醫師在開立診斷證明書時,不會記載車禍,而只會記載傷勢。
如果有人經歷過車禍,去醫院要開診斷證明書時,可以看一下醫生只會寫有哪些傷勢或病癥,絕不會寫出車禍。
之後死者死亡後,會報請檢察官相驗,由法醫師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
醫院只能開立自然死亡或因病死亡,而且病必須是長期性存在的,急性發作的也不能開。
本件看報導有解剖,應該是在解剖後再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
有興趣的人可以搜尋一下相驗屍體證明書的格式,在其中死亡原因一欄會有區分甲、乙、丙(有些甚至是甲、乙、丙、丁),其中甲是直接造成死亡的原因,絕對不會寫車禍,車禍一定是寫在丙或丁欄。
這是因為判斷的順序是丙發生後導致乙,乙發生後導致甲,甲發生後導致死亡。
所以車禍是最初的原因,但不是直接造成死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