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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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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跳海人
修改後還是急性心肌梗塞開頭....這不擺明著過失致人於死的罪就逃過了嗎?

這個副總連過失致死罪都不想揹?

還是捨不得賠錢?

這是什麼時代?

找人來關說及修改死亡證明就沒事?

不理受害者家屬

他們就會自認倒楣?吞下去不作聲?
舊 2022-06-01, 01:3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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