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vinson
前面內政部年年更新失蹤人口,以下是官方文宣:
110年1-10月失蹤人口數計1萬9,735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043人(-5.0%);各年齡層以「12-17歲」少年失蹤人口數減少631人(-13.6%)最多,惟「65歲以上」老年人則增加163人(+4.2%)。
110年1-10月失蹤原因以「離家出走」1萬234人(占51.9%)最多,「失智症走失」1,349人(占6.8%)次之。老年人因「失智症走失」占老人失蹤原因3成。
但是離家出走有主動與被動,被抓也算離家。以前女被拐到查某間、男被8+9抓人糾團,現在比較少聽,但並不是沒有,改說「自願」就好了。而欠債被砍或被殺,去看什麼盟、什麼會、什麼堂、什麼幫,在每個人的履歷,幾乎都揹上強制罪、強奪罪、侵入罪等討債催帳的光榮紀錄。雖然在官方大舉介入,加上高級黑道漂白,暴力犯罪逐漸變少,但是那些自殺的背後,可能都有黑道的一腿,外表「被自殺」看起來也能對社會交待。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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