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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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假設小劇場
四個事主以法律提出訴訟的各別立場來討論,還請法界先進可提供意見。
徐=徐巧芯、員=密錄器本人、警=市警局、V=維克
[徐]對[員]可提出篤職(未開違停紅單)、洩密(違停事實告知非屬主管)告訴
[徐]對[V]可提出誹謗、公然侮辱(散佈違停事件)告訴
[員]對[V]可提出洩密(違停事實)告訴
[員]對[徐]可提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職務施壓)告訴
[警]對[徐]可提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職務施壓)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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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違停]也是普羅大眾會遇到的情況,還請法律先進可以此社會案件來討論,
有可能會遇到的訴訟問題,來供站友們腦力激盪各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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