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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業配看交通局的官威有多大 歧視機車的影片 我可不接喔 【為什麼機車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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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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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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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kyoceramita
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霸王條款取消!
生命自然會決定誰禮讓誰
這問題不是法條,是法匠...
另,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別再什麼應注意未注意啦,那是騙小朋友的
實際上也有一些引用科學數據判決出猝不及防而無罪的判例
再怎麼說,機車還是弱勢,自己保重為好
當然啦,我們偶而會看見一些強勢的機車,但下場都有點...
2022-05-22, 11:29 AM #
19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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