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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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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如果按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最高的機車,因而推出機車是交通亂源,並且機車應依規定禮讓大小客車,這邏輯不對。

死的多就一定要禮讓死的少嗎?那美國汽車肇事較多,怎不禮讓美國機車?美國汽車死人再多,可不是交通亂源啊!沒人在用多少反推亂源,不然騎車成年人致死率遠高於少年及高齡者,按抬頭邏輯,成年人太機車、算亂源,應予打壓而降低死亡率,反而強迫25~64歲應禮讓17歲以下或65歲以上,死的多應禮讓死的少,這對嗎?話說回來,死的多已經很可憐,居然還被當成罪魁禍首。

而且事故很多是機車互撞,與大小客車無涉,所謂規定機車禮讓大小客車,好像在暗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最高的機車都是大小客車有意無意造成,所以機車禮讓大小客車後,就不會有事故了,不然何必禮讓?機車傷亡真的與大小客車有關嗎?不能機車互撞致死肇傷嗎?

由於交通已被有效管理,控制平隱,不應有亂源產生,否則就是管理出了問題,放任亂源泛濫。子曰:「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舊 2022-05-22, 10:07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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