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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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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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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我覺得那一條法規規定機車一定要禮讓?這是對的。

其他的我沒意見。

依規定禮讓大小車,這點沒什麼錯,但要看怎麼解釋

原本就有規定要讓車的,只是誰讓誰的問題而已

特地強調依規定,而不是直接寫禮讓大小車

已經很官腔了啦

可能是這位油土伯氣昏頭了,沒能理解這句話字面的意思吧

當然,他可以解釋成他想要的意思,但這句話真的是有學問,有空間的

況且,君不見那些用生命捍衛路權的勇士們的油管影片下面滿滿的嘲諷嗎

借用一句李先生的名言:命是自己的,路權是國家的


但我個人也是十分贊同他影片裡所說的一堆交通規則亂象,但...真要說,台北市相對來說

已經算是很照顧機車族了,不信去看看旁邊的新北市就暸了,沒有最爛,只有更爛
舊 2022-05-22, 01:5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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