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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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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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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會計師是建議自開公司,

自己是老闆的話合法節稅的管道就比較多了


我知道啊. 問題是實際的收入是國外的公司給的薪水. 要對方變成跟你的公司簽約, 改薪水變成公司的收人.
這一點要對方的公司同意才可以. 一般要對方公司換匯薪水的戶頭容易, 但要換名目給錢就不容易了.

不然用公司名義的確可以省不少稅, 買車, 買電腦, 交通費用, 通通變成公司的支出, 是可扣抵的.
如果是個人用薪水去買這些來用, 就完全變成一般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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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碎碎念...
舊 2022-05-18, 03:5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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