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kjfso
如果唾液快篩在市面上賣230那是進口商的事
但是如果政府花230去收購那就欠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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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裡面有幾點錯了。
政府拿我的錢當預算,又向快篩廠商徵收,把預算以近成本價給廠商後,轉送藥局販售給人民。
問題是,我又付給藥局我的錢,藥局再把錢付給政府,
等於政府沒有花出預算。那麼,政府向我收錢做什麼?另外,G賣示範政府買快篩可以用六十元買到,但是政府向快篩廠商徵收並轉送到藥局後,
快篩立刻變成一百元?剩下的四十元去那裡了?G賣那個時候還不是徵用的,是買來的。
這是那國的防疫?叫我們自已救自已?還要我自已出錢?那我請你當防疫指揮官做啥?疾管署早可以廢了。
中間沒有問題嗎?中間沒有人謀不臧嗎?鬼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