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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各國各有軍事需求,當然武器各不相同,攻擊型要求射程愈遠、如果射速慢沒關係,典型有狙擊槍,沒有全自動用手拉都沒關係;反之防守型或突擊型,要求瞬間爆發火力,因此射程近、但是射速要快,代表型有衝鋒槍或霰彈槍,單發命中率很低,但是1分鐘噴出1100發,人若被射到,不死也重傷。

美軍在組織上配置班用機槍、或排用機槍類,在沒有班或排的國度,顯然不會出現這類武器。若以游擊為主,或是穿插分散,也不會有班排單位,搞不好不在意重型武器,也不要求機槍這種火力彈幕的武器。因此美國因近年來無數實戰經驗,嫌棄5.56改用6.8,正是為了加強火力,這與美軍的戰風很像,以強勢火力控制戰場。也許有人會問為何不用更上一級的7.62,可能背後有考量,昔日7.62改5.56有部分理由為填彈數增多,精準較高等,只是現在又嫌火力不夠,回歸校正,下一代微幅調整。

但這是美國,別國不一定要照抄,換裝也很花錢,若沒有新仗要打,不急換裝;但是若想發動戰爭、或是被迫應戰之類,該買的軍火還是得買。
舊 2022-05-07, 09:0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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