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en701
有犯罪證據, 一次就給他死, 不好嗎?????
所以是你們有,但放他一馬的意思???
還是同夥分贓不均????窩裡反????還是西台灣???
還是只是腦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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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牽涉到幾個問題:
一、如果高登真要賠錢賣,也不是不行,那你現在去告,那就有問題。
二、如果高登後面有問題,你現在不挖,憑國民黨那點本事,早晚船過水無痕。台灣人金魚腦的記憶?
三、如果這件事情是親國民黨的人幹的,就可以看出來,差別待遇,一年前別家申請就沒過,現在O毒爆發,自已人來很快就過,綠腦又說是國民黨政治力阻礙,又說是黨國,然後又說是黨產,最後就是轉型正義。
四、真正最倒楣的就是國民黨,因為要舉報也不是,不舉報也不行。
五、民進黨就用同樣的爛招把遠雄砍的不要不要的,你覺得國民黨這種家大業大的豬,有這麼聰明可以翻盤?能翻盤就不會混到今天這種日子。
我承認是腦補文沒錯啊,這種手法很常見好不好?那裡最常見你知道嗎?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