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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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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一般民營公司本來理應守法,不能說罷工就罷工、說放假就放假,特許公司更應受到政府特別監督,比一般民營公司更遵守特別規定(即除了法律外,來自政府的特殊指引,也要遵守)。像八大行業除了比照一般公司要繳稅,三不五時還有政府臨檢查帳之類。英國鐵路自從國營改民營後,該上繳的稅還是要繳,而下議院限制民營鐵路公司轉包二手維修商,民營鐵路公司也應遵守,雖然這不違法,也沒有法律規定不行,但是官方的指導,民營公司不得不從。

2012年北迴線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本來得標施工為東新營造,只是二包給義祥工業社,然後在作業時,發生了停工期間違規作業及監督作業疏失,典型的二包工程出意外。這種二包工程,在英國應被拒絕,換句話說,在英國,鐵路工程只能由承包商接手,不淮轉手二包。但台灣民營公司那有太麼閒,光遵守明文法律都未必完全,誰還有空理什麼行政指引,更何況交通部並未函知各公司不淮二包,因此現行二包鐵路工程在台灣合情又合法。

話扯遠了,意思是台鐵就算民營化,並不能為所欲為,仍然要受來自政府的監督及指導。如果比照高鐵,交通部仍然能干預高鐵的人事、財務、政策及制度,台鐵最多變成另一個高鐵,但不會比高鐵自由,高鐵所受到政府的控制,在台鐵民營化後,仍會受影響。
舊 2022-05-05, 09:2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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