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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上班時約定:低薪+認股(繳稅後理論取得股份,但信託存在公司指定處)。
離職後卻:沒收股份(公司不願按市價買回,退回稅金,股份充公)。
這位員工等於當初白白以低薪工作,股份激勵計劃原來是一場空。

即使台積電發行限制型員工股票,員工也真的拿到股票;但若學美國矽谷,員工給象徵性低薪,卻給「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還要另外出錢才能換成股票,如果不是員工,則認股權憑證無效)、「附認股權特別股」(依比例出錢認購新股)等,條件可以設得很複雜,若沒過五關斬六將的本事,就當股份被沒收。
舊 2022-04-30, 09:3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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