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停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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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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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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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oversky.
刑法第 188 條是用來處置軍艦飛彈誤射的嗎?
不同的情景有不同適用的法條。
混在一起講,是要模糊焦點嗎?


之前發現政黨有人喜歡打認知作戰

這裡也發現有人在惡搞這件事情

我回應在不同內容 也可以混在一起檢討

飛彈誤射根本跟"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8 條
妨害鐵路、郵務、電報、電話或供公眾之用水、電氣、煤氣事業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無關

我也沒有說這兩者有任何關連

真的是神邏輯

     
      
舊 2022-03-23, 11:28 AM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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