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ndry2002
調查結果還沒公開
你怎麼知道不是人謀不臧
偷放水讓不合格器材驗收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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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專案小組21日上午搜索興達電廠簡姓、田姓、李姓員工住處及辦公處所,並通知到案說明,調查發現,簡、田2人是興達電廠電氣組變電一課員工,李則是當天開關場控制室的值班主任。3月3日上午8時50分許,簡、田欲測試DS3541(隔離開關)時,疑似未確實檢查相連接GCB3540(斷路器)內SF6(絕緣氣體)充填狀況,而在GCB3540內無充填SF6之狀況下,要求李開啟測試,導致DS3541發生爆炸,造成設備毀損,引發停電事故。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3名員工涉犯刑法妨害公用事業公共危險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均分別諭知以1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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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未確實檢查相連接斷路器內SF6充填狀況....之後就被以涉嫌犯刑法妨害公用事業公共危險罪嫌重大移送並交保
放水輪不到這麼低階的啦
值班主任其實也就是縣太爺等級而已.... 更不用說這幾個和驗收完全無關聯
操作失誤就送辦, 真的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