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現任日本參議院議員(曾任第3、5任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齊藤蓮舫(謝蓮舫),其祖母陳杏村(台南白河首家醫院創始人之一),因為在二戰時期捐贈戰鬥機及爆擊機各一架給日本陸軍,被中國政府以漢奸罪起訴,但由於漢奸罪不適用日本統治的台灣人,最後以無罪定讞。要是當時被滿門抄斬,就沒有後來的孫女到日本當議員。


  1939年,這一年至少三個年號,昭和14年、康德6年、民國28年,但日本國陳杏村與的滿州國的川島芳子,後來有不同的漢奸際遇。二人雖同被中華民國《懲治漢奸條例》欲以繩法起訴,後來川島芳子因屬漢奸,被河北高院判處死刑;但陳杏村不屬漢奸,被南京軍事法庭審判無罪,可能因捐飛機給日本不算重大漢奸事件。難怪「漢奸」這個過時的流行語,現在幾乎沒人在用,縱然當今再講漢奸,不僅在法律上判不死人,徒剩私下口舌之快,頂多茶餘飯後講古。

  不然滿州國的司令川島算漢奸,滿州國的元首愛心覺羅.溥儀為何不算漢奸?講到叛亂組織,當時還有共產黨,但為何沒人認定是漢奸組織呢?細品「曾在僞組織或其所屬之機關團體服務,憑藉敵僞勢,爲有利於敵僞或不利於本國或人民之行爲。」成千上萬的共產黨員,如果有罪的話,那得殺多少人(這可能是國民黨沒有趕盡殺盡汪兆銘偽逆集團的主因,人多殺不完。)。而中共掌權後,也以漢奸之名,判死不少異己,但是沒什麼成文法律,反正類似「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那種潛規則,但是對排錯隊伍的抄家滅族手法倒很熟練。因此過時的歷史文件,在當時連參考的價值都沒有,何況是現在。

  對中共來說,現在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在邊陲蠢蠢欲動,有可能用「漢奸」罪名來嚴打治安嗎?什麼「僞組織或其所屬之機關團體服務」,聽不懂啦,那些回回少數民族才不想認罪「漢奸」,又不是漢人,那來的奸。撇開民國不講,現今大陸法律還有「漢奸」嗎?大多數漢族自己都不保留,非屬漢人的少數民族者,誰還想記得?這種落伍過時古董級的老掉牙,棺材板快壓不住了。

比方當紅女星古力娜扎及迪麗熱巴,她們都不是漢人,有人搭訕談談「漢奸」是什麼意思嗎?

舊 2022-03-13, 09:35 A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rvins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