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軍購案
1980年代,中華民國國軍的軍備面臨老化問題,需要對外採購。多年來,中華民國的軍備採購來源主要為美國,由於受到《817公報》的約束,限制對台軍售的總量,也影響台灣所購得軍火的素質。這些限制讓其他國家的軍火商試圖把握中華民國軍備汰舊換新的機會,如法國,因蘇聯解體,如無新訂單勢必影響其軍火工業要大量裁員,冀求瓜分由美國壟斷的軍火銷售通路;然而各國軍火商受限於各國政府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而不承認中華民國具備主權國家地位,以及「一個中國」政策的紅線,
北京政府亦反對對台軍售,軍火商無法直接在台灣公開推銷武器。此種環境提供軍火代理商從中引線的機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