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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ei
過去也有不少打籃球導致騎士受傷的案例,但與本案相較,結果卻大不相同。2010年底,新北市李姓男子在板橋莊敬路上的公園打籃球,投籃沒進,球彈出高約130公分的矮牆,滾到馬路上,導致2名騎士受驚撞成一團,陶姓女騎士憤而控告李男過失傷害,但檢方調查認為,球場圍牆確實太矮,因此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兩案情節類似,命運卻大不同,不免讓當事人有司法像月亮的感嘆。
我是覺得這比較合理吧.
防護沒做夠,當然是場地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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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
昨晚PCDVD上面有些人認為
那就會讓部分人民養成巨嬰
其實他們沒搞懂
政府的休閒運動設施要做 基本上就要做到位
沒做到位的本來就是公務人員失職
當初系統規劃就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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