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打個籃球搞到賠近百萬
瀏覽單個文章
hendry200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5
引用:
作者
dkjfso
沒看判決書
邏輯可能是因為丟球的人執意使用非正常的傳球方式
所以丟球的人負全部責任這樣吧
如果是正常傳球那可能就是場地維護者、傳球者、一起玩的人或是接球的人共同負責
如果是用這思考在看事情
那應該沒有國賠這回事
這件事發生前相關單位若有設圍籬
還會發生嗎?
友善的使用環境 才是避免這件事情的再發生
對政府來說
要設球場 就要設圍籬
不想設圍籬 那就不要設球場
不應該怪打球的人球技不好 不是嗎?
2022-02-21, 03:54 PM #
18
hendry200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hendry2002
查詢hendry200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hendry200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