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莫爺
新北地院法官找來當時與阿衡打球的2同學,2同學異口同聲指出,之前阿衡都用正常的傳球方式,但當天有耍花招使用背後傳球,第一次他們沒接到時,就曾提醒他不要用背後傳球容易傳偏,他們還要去撿球,但阿衡再度背後傳球,卻因力道過猛,球滾到馬路上就發生意外了。
法官主要是用這段判決吧!
一起打球的朋友都在靠腰了,結果還在搞。
想耍帥就要承擔風險,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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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懂大家的質疑
打過籃球的就知道 就算好好傳球 球也會有機會滾出球場 EX:球場非封閉性
若今天好好傳球卻傷到機車騎士
法官會怎麼判 應注意未注意
看來是一定會判賠 那是誰賠錢
傳球的賠還是接球的賠
你要是接球的 是不是乾脆說傳球的亂傳 好讓自己沒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