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jan.
等到輿論民怨四起立委要介入才要作,標準的落後部署。
這麼說好了,殺人放火去坐牢,要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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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我也認為"被強制"隔離者 政府要負擔其損失
除非是已經知道會被隔離的狀況
如入境台灣 照規定會被隔離 這就不能歸給政府
(但如果財政有餘力 我也支持政府補助)
像台灣現在在疫調匡列 搞清零
一定很多人會被認定有必要隔離
這部份代價政府應該承擔
1. 如果被強制進住隔離所 除了不收費外 政府應該補貼一定費用
我個人是主張以最低工資除30/天
2. 如果沒隔離所狀況下 必須"強制"住防疫旅館 那政府該全額負擔費用
當然另外生活或工資補助也是必要的
這麼做不是為了表示什麼德政 而是合理進行防疫措施
否則 只要被框列隔離就要被關 還要自己出錢 誰還要配合政府?
政府想搞清零 就得把這個代價算進去 強制隔離費用必須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