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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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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Q0010001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
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最後一次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4 日
民進黨這時立院過半了吧
也沒改掉「國家統一前」

還有不是「中國跟臺灣」
根據中華民國法令「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是「大陸地區跟臺灣地區」

中華民國政府就沒承認中共主權
國內法才訂一個「大陸地區」
對中華民國政府來說
大陸地區是沒治權、管不到
不是非領土
舊 2022-02-01, 08:5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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