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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Q
Advance Member
 
Double Q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0
文章: 488
唉~ABC 狗咬豬

K大其實不必把找朋友處理這類的訊息講出來

屆時這幾個人出狀況報警找K,真的是躲不掉

希望這篇再請站長刪除了,免得被警察要資料,又上新聞

K大想要有抒發心情的地方大家都理解

但有人眼紅,發黑函,中槍落馬當然會不爽,跟朋友抒發後,處理的結果,就不要再講出來了

但報復後暗爽會得內傷,阿就重新註冊個帳號發文,或者找人幫忙PO文好像也行

我剛剛想到改名,跟著執照文件也要做變更,這樣還能被公司查到以前的資訊嗎?
     
      
舊 2022-02-01, 01:51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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