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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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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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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爆走企鵝
是否類似美國的稅賦


舉例:假設納稅人每月還貸3,000美金,其中利息1,800美金,那麼每年度利息就為12*1,800=21,600美金,稅基也可以相應抵扣21,600美金。

綜上兩點,一位年收入60,000美金的納稅人,在抵扣房產稅10,000美金與貸款利息21,600美金後,需要申報所得稅的稅基是28,400美金。

這樣就可以合理降低納稅人實際賦稅,緩解納稅人壓力。


台灣的話,借1000應該扣不到20萬,所得稅率達上限40%,也不到10萬的減稅

房貸利息扣除額也不是想要多高就有多高,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30萬元為限。 假如民眾要達到每年24萬元的房貸利息支出,以銀行借款利率1.7%計算,貸款30年來算,則房貸總額約1400~1500萬元左


如果記得沒錯的話川普已經把利息抵收入的節稅條款刪除了
現在美國個人/家庭報稅是直接移除固定收入,之後算稅
舊 2022-01-20, 11:34 A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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