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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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爆走企鵝
獎勵容積再好也缺乏一個都更最重要的因素
才能排除至今都更無法順利進行的釘子戶問題
住戶同意比例的強制效力
目前公務機關都不願意執行,所以都更才一直拖延。
無論你給多少條件,永遠都無法滿足每個人。
1:1不夠
拆遷住宿補償 不夠
租金收益補償 不夠
額外現金補償 不夠
容積利益補償 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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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法院判決,
台北市依判決結果執行。
這樣的結果公務機關當然執行意願不高。
住戶土地價值有找人評估,
但是建商成本卻沒看過有找第三方評估。
這樣子不透明,建商成本自己說了算,
1:1 當然無法說服人。
更何況評估出來,
建商用的建材及工法如何保障和評估的一樣,而不是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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