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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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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引用:
作者爆走企鵝
獎勵容積再好也缺乏一個都更最重要的因素
才能排除至今都更無法順利進行的釘子戶問題


住戶同意比例的強制效力
目前公務機關都不願意執行,所以都更才一直拖延。

無論你給多少條件,永遠都無法滿足每個人。

1:1不夠
拆遷住宿補償 不夠
租金收益補償 不夠
額外現金補償 不夠
容積利益補償 不夠


文林苑法院判決,
台北市依判決結果執行。
這樣的結果公務機關當然執行意願不高。

住戶土地價值有找人評估,
但是建商成本卻沒看過有找第三方評估。
這樣子不透明,建商成本自己說了算,
1:1 當然無法說服人。
更何況評估出來,
建商用的建材及工法如何保障和評估的一樣,而不是偷工減料?
     
      
舊 2022-01-18, 05:05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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