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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走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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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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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MiLEAhPaiN
監視器都拍到了,王這次鐵定是沒有單獨了沒錯吧。
前面王的聲明也說房子要給李,你去別人家裡帶了一群陌生人,
要求拔掉監視器,還是凌晨12:30,主人有資格拒絕吧?

刻意找這個時間,找一群陌生人然後開一個不可思議的條件,
拿來作為李阻止王探望的情境,或許王的律師夠厲害可以死的說成活的,
或是佈下這一局,但在我看來,李的行為於情與理是沒問題的。

或許王或你認為沒問題,但假如是我,絕對不可能幹這種事。

不是我認為或是其他
而是這些有沒有什麼積極的證據顯示,他們足以讓一般人感受到威脅。
而法官願意相信。

主人當然有權拒絕任何訪客,我也認為王力宏在某種程度上不至於用其具有所有權來抗辯。

蕾神感受到威脅沒有當下報警,而是於隔日報案就看法院是否採信其受威脅說了。

客觀的積極證據才是重點
主觀上的感受或是網友的略誘假設要說服的是法院而不是大眾媒體。

大家在討論這件事情上,居於關心蕾神,實在沒有太大必要把炮火拿來攻擊與你們不對盤的人,站在孩子的角度,讓其見父親是無法避免的,蕾神或力宏可能一方會基於保護小孩會拒絕於公開場所會面,但不應該有任何理由造成小孩無法與雙親見面。難道蕾神要請保全陪同前往嗎
舊 2022-01-13, 07:32 AM #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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