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MiLEAhPaiN
名義上王力宏還是兩個小孩的父親,不可能阻止的...
而且王也沒家暴根本沒辦法申請保護令..
|
你說到點上
雙方都有律師,該怎樣做,或者什麼事情不能做
律師都會告知。
一個就算夜夜笙歌的父親,也不見得法院會禁止其行使親權。
但長久以來,蕾神都是主要照顧者,小孩年紀又小,基本上判給她的機率很大,但要強制限縮力宏的探視權,甚至斷絕其單獨與子女相處的探視?
(這是蕾神/或者說很多網友擔心會產生略誘的假設機會,但沒有積極證據肯定說服不了法官。)
法院同樣有很大機會,不會這樣剝奪。
所以這件事才會訴諸公眾媒體,理科太太的前夫被引用xxx理由,申請禁制令暫時剝奪一定親權就是
因為要另外加諸特殊原因才能說服法院。
蕾神當然可以比照辦理,拿出王力宏有什麼特殊問題所以限縮探視權的地方說服法院,而不是我們社會大眾。
我們最多批評王力宏,
營造社會輿論壓力,並祈禱這些社會輿論會讓王力宏退讓,並祈禱這對日後其子女不會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