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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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ndry2002
這種做法我認為更蠢
哪天王家長輩突然過世
繳遺產稅時就知道挖挖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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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的例案很特殊
似乎其他人的個案很難相提並論
通常會是媽寶,不是富二代就是星二代
像魚祥拳或是之前吸大麻那個
他們仍然是要依賴父母才能混飯吃
甚至等父媽掛掉分遺產
王男不一樣,相信他是家族中最會賺錢的一個
大家庭誰賺得多,理論上誰是老大及有發言權
偏偏他像個媽寶,這就很麻煩
應該不只有蕾神有這樣的想法
王男結婚的對像不管是誰
婚後老婆親?還是媽媽親?
明明錢是老公賺的,為何要掌管在婆婆手上?
如你所說的,萬一婆婆突然過世
不只有遺產稅的問題
兄弟還可以來分遺產
這些遺產本來是王男賺的,豈不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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