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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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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惡蟲
覊押不是刑罰,交保也不是縱放,觀念要先釐清。

羈押聲請,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
1.逃亡之虞。
2.勾串滅證之虞。
3.再犯之虞。

其中再犯之虞是有條列相關罪名的,但是酒駕不在其中,所以無法以再犯之虞羈押。
酒駕也幾乎不可能有勾串滅證的情況,因此也不可能以此聲請覊押。
惟一可行的是逃亡之虞,但是這是需要舉出相當的事證,沒辦法舉出事證來證明有逃亡之虞,就沒辦法羈押。

幫你在說清楚一點......
以上3點由法官自由心證.....
也就是羈不羈押他說了算......
     
      
舊 2021-12-28, 08:35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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