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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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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因為少數飼主沒有養猛犬的觀念
不是放在自家院子沒鍊繩子
要不就是鍊了不戴口罩
每次咬死人 有錢的賠錢 沒錢的就兩手一攤
請問你是政府
你要怎麼管這些比特犬跟飼主
別跟我說想方法是政府
是政府無能這種屁話
就是因為狗主一堆刁民
只好用極端手法直接禁了

你應該不曾看過我説過"想方法是政府"這種類似言論.
雖然無能政府我是很常講...
要怎麼管..列管清冊呀...不分寵種.
只要是你要養就登記造冊入籍..生要見寵死要見屍.
入籍必需繳保證金,寵物走失保證金沒收,死亡時憑屍體領回保證金(避免棄養,要殺自己殺)
寵物跑到馬路上被車撞,視同你家小朋友跑馬路上被車撞..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寵物犯法飼主未盡監護之責.飼主應負完全責任..
我從很多年前就這樣講了.這樣管理很難嗎?
但是政府和更多的人都只會選擇,"禁止別人就好了"
這就是台灣的文化呀..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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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12-25, 01:53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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