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clee
我認為蕾神會贏
男方説2003年在演唱會認識的
之後十年沒聯絡.....
可是媒體都挖出來了
當年二人一起去婦科,有圖有真相
到底去是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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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就算真是女方婚前有其他未婚夫,
女方懷孕後逼王結婚,或離婚要大筆金額......這些都傷不到蕾神!
因為這些都是女方合法的處理方法。
而目前來看,
王在婚姻中,愛招妓又砲友一堆幾乎已成既定事實,
又看似不把蕾神和小孩當家人(房子是給母子暫住....),
而王的父母又是標準的有錢人看不起人的豬隊友......
在這情況下,
除非王能提出蕾神在婚姻中有嚴重的不忠或不法,或小孩根本不是他的,
否則王必敗無疑!!
老實說不爽王很久了(X治原因),
今天王出事真爽!